为贯彻“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尊重学生专业兴趣与个性发展,同时规范学籍管理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应院学〔2025〕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一)工作小组组成
商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在学院党政班子统筹下进行,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荆伟科王 珂
副组长:刘嘉慧
成 员:贺苗苗董 会施雨静乔光辉刘 超
孙瑞杰朱婧雨王 璐倪 蜜
(二)工作小组职责
1.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明确接收计划、考核标准、流程安排等;
2.开展政策宣传与咨询,指导学生理性申请;
3.完成学生申请资格初审与材料核验;
4.组织实施考核,确保考核过程规范、结果公正;
5.研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6.配合学校完成复核、审批及后续学籍异动、学业衔接等工作;
7.受理学生咨询与异议,妥善处理转专业相关问题。
二、转专业实施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确保转专业工作合法合规。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工作流程、考核标准与结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三)程序规范原则:集中受理,按期办理,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仅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四)统筹协调原则:结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资源配置及跨校区住宿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接收计划、转入标准与考核方案。
三、转专业计划人数
学院为保障教学质量均衡,优化人才培养环境,为转专业学生提供稳定优质的学习发展空间,综合考虑各专业生师配比、实训教学条件及每班47人标准建制,预计本次各专业可接受名额如下表所示。
校区 |
专业 |
可转入人数 |
备注 |
开封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4 |
可根据转出人数情况予以调整 |
开封 |
市场营销 |
3 |
开封 |
电子商务 |
2 |
开封 |
跨境电子商务 |
2 |
开封 |
现代物流管理 |
2 |
开封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2 |
合计(人) |
15 |
四、申请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申请对象
本次转专业工作主要面向我校2025级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学生应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申请转专业前务必详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转入要求、课程设置、学习内容,评估自身学习能力和兴趣匹配度,避免盲目申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优势,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转入学院考核认可。
2.入学后因患病或生理缺陷(不含不符合招生体检要求者),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学校认定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业。
4.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复学后,原专业因社会人才需求变化停招、撤并等,导致无对应年级接收的学生,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三)优先审批情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1.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2.休学创业后复学,且创业项目与申请转入专业关联紧密,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学生。
(四)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形
根据上级规定及我校相关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转专业申请不予受理:
1.通过对口升学形式录取的;
2.跨学历层次的;
3.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年级的;
4.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之间跨类别的;
5.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其他不能转专业的;
6.受到学校、学院通报处理或违反纪律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五、组织实施与时间安排
(一)转出工作
1.学生申请。12月24日—12月26日,学生按学校转专业通知要求进行申请。辅导员严格按照转专业申请条件初步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以辅导员为单位将所带学生申报材料签字上报学院;
2.资格审查。12月29日—12月30日,学院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确认名单。12月31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确定转出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4.转交申请。2026年1月4日,将转出名单转交申请转入学院。
(二)转入工作
1.拟定可转入人数。12月24日,对学院所有专业师生比、班级人数、教学实训条件等综合情况,确定可转入学生人数;
2.资格审查。12月30日,学院根据转入申请材料统计,对转入资格进行审核;
3.组织考核。暂定于2026年1月5日。
学院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考查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认知、学习动机、沟通表达、心理素质及与拟转入专业的适配度和专业认知等,面试时长约10—15分钟/人,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各专业将按照转专业申请学生的综合测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本专业拟录取名单。
4.名单公示。2026年1月7日,公布拟转入名单,公示期三天,对提出异议者进行再审核,无异议上报学校。
六、注意事项
(一)纪律要求。转专业工作涉及学生重大利益,必须严肃纪律,严格程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操作。考核过程须全程记录,材料存档备查。
(二)学业衔接。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自批准后的新学期起,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费标准执行。已修课程成绩由转入学院依据培养方案进行认定。跨校区转专业学生重新安排宿舍,其他学生宿舍不再调整。
(三)过程管理。在转专业最终名单公布前,所有申请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参加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否则按旷课处理,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取消申请资格。申请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四)后续规定。学生转专业申请获批并完成学籍异动后,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他专业。
七、咨询与监督
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全院师生的监督。
学院政策咨询联系人:董 会
学院监督电话:13523597236
本方案由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商学院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