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快构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政行企校协同的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机制,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5号)要求,积极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政行企校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实体化运作。搭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广泛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引导联合体内企业广泛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支持学校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领导本省级行政区域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要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建设。教育部将加强对市域联合体工作和运行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第二批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原则上从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中择优产生。
(二)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各地要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联合行业组织、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组建一批产教深度融合、服务高效对接、支撑行业发展的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立健全实体化运行机制,有组织开发优质教学评价标准、专业核心课程、实践能力项目和教学装备,培养行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成一批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中心,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教育部将在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兵器工业5个领域进行首批布局,并有计划地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端仪器、能源电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指导建设一批全国性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带动地方建设一批赋能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的区域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三)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各地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建设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学校实践中心、企业实践中心和公共实践中心(以下简称实践中心)。实践中心要积极协调各类资源,加强经费和人员投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聚焦行业紧缺高技能人才开展联合培养,产出一批支撑区域产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成果。到2025年,建成300个左右全国性实践中心,带动各地建设一批省级和市级实践中心,形成国家省市三级实践中心体系,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质量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四)持续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适应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趋势和变革要求,加快构建校省国家三级中职高职本科全覆盖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共建共享体系。资源库要围绕某个专业开展建设,涵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资源、知识图谱、必备技能以及对应的职业岗位标准,覆盖全部专业核心课程,扩展建设必要的专业基础课程,为学习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全流程学习服务。各校要深化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优先使用全国性、区域性资源库,鼓励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建设有特色的校级资源库。各地要强化区域统筹,建设服务当地产业和地域特色的区域性资源库,推动各级资源库接入国家或省级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主动接受应用情况监测。教育部将在推进现有国家级资源库完善升级、动态管理的同时,在专业基础好、资源质量好、使用效果好、行业企业需求迫切、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区域性资源库的基础上,继续有组织建设一批全国性资源库。到2025年,建成一批全国性资源库,带动地方建设1000个左右区域性资源库,基本实现职业教育专业全覆盖。
(五)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各校要积极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建设校本大数据中心,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持续丰富师生发展、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管理服务等应用场景,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各地要强化统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指导学校系统设计校本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组织学校有序接入“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接受管理监测。教育部将在数字资源丰富、功能应用强大、赋能效果良好的区域性信息化标杆学校的基础上,有组织地指导建设全国性信息化标杆学校。到2025年,建成300所左右全国性信息化标杆学校,带动建设1000所左右区域性信息化标杆学校,推动信息技术与职业院校办学深度融合。
(六)建设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各校要瞄准专业实训教学中“高投入高难度高风险、难实施难观摩难再现”等现实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建设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以下简称虚仿基地)。虚仿基地要有效运用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资源、升级设备、构建课程、组建团队,革新传统实训模式,有效服务专业实训和社会培训等。各地要加强统筹管理,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设区域性虚仿基地;引导各虚仿基地共建共享共用虚拟仿真实训资源,积极向国家或省级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推送优质资源。教育部将在专业实训基础条件好、信息化水平高、应用成效明显的区域性虚仿基地的基础上,有组织地指导建设全国示范性虚仿基地。到2025年建成200个左右全国示范性虚仿基地,带动各地1000个左右区域示范性虚仿基地建设,推动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实训教学模式创新。
(七)开展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建设
支持各地结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在线课程和线下课程,推进本地区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建设和实施。到2025年,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以专业核心课程改革为切入点,面向行业重点领域,建成1000门左右课程内容符合岗位工作实际并充分纳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课程设计符合因材施教规律并充分融入课程思政、教学实施符合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并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手段、教学评价充分关注学生全面成长的全国性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引领职业教育“课堂改革”,提升关键核心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八)开展职业教育优质教材建设
支持各地在“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范围内建设2000种左右全国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优质教材。优质教材建设将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科学严谨、内容丰富、形态多样、反映行业前沿技术,鼓励行业牵头或行业、企业、学校等共同开发。到2025年,通过建设和宣传推介,大幅提升优质教材的影响力和选用比例,有效发挥优质专业课程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
(九)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
支持各地组织校企共同开发200个全国性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引导学生在真实职业环境中学习应用知识和职业技能。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要基于企业真实生产过程,融入行业最新技术和标准,充分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以及深度运用数字技术解决生产问题的能力。到2025年,通过分批部署、持续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共享,力争形成以企业典型生产实践项目为载体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新突破,有效提升人才培养针对性和适应性。
(十)开展具有国际影响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建设
支持各地立足区域优势、发展战略和产业需求,围绕“教随产出、产教同行”,建设和推出由我国职业学校牵头开发,业内领先、基础良好、产教融合特征显著、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的30个左右职业教育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教学、课程、实习实训、教学条件、师资、培训、校企合作等方面的省级或学校标准),100个左右优质教学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教材、课程资源、教学项目、案例、培训资源、数字化资源或平台、专业建设一体化解决方案等),20个左右专业仪器设备装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装备、教辅设备、生产线装备、AI或VR设备)。到2025年,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体系,持续打造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化品牌,建立职业教育国际化品牌项目培育、发展和推广机制,提升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十一)建设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
各地各校要坚持“教随产出、产教同行”,立足学校骨干(特色)专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双线发展并有所侧重,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扩大来华留学和培训规模,做强若干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品牌,有组织地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境外办学项目、海外职业技术学院和海外应用技术大学,培养一批适应国际化教学需要的职教师资,培养一批服务中国企业海外发展的本土化技术技能人才,整体提升职业学校国际化水平。到2025年,分三批支持300所左右的中国特色、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
二、推进机制
(一)自主建设
各重点任务建设指南将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j.chinaafse.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予以公布。各地要积极组织有关政府部门、学校、企业、产业园区承接重点任务,明确各重点任务牵头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各重点任务建设指南的要求,整合教育产业政策资源、形成建设方案(含年度绩效目标)并上传管理平台,自主开展建设,接受监督调度。各项目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统筹推进
各地要强化省级统筹,将重点任务建设情况纳入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工作中整体部署,落实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支持经费、加大政策供给,每年总结工作进展,定期向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考核激励
教育部通过管理平台对各地重点任务建设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定期采集绩效数据,每年通报工作进展。各地重点任务建设情况将作为遴选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地方、“双高计划”建设、“双优计划”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和国家新一轮重大改革试点项目布局的重要依据。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辟“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专栏,及时宣传各地各校典型经验。
三、时间安排
(一)2023年7月30日起,各建设单位可登录管理平台进行单位注册登记,按照各重点任务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填报相关数据信息,上传建设方案(含佐证材料)。各地要通过管理平台及时审核推荐,并按程序报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自2023年起,每年12月15日前,各建设单位要通过管理平台填报绩效数据,撰写并上传年度工作报告。各地要对各建设单位年度建设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分任务撰写并上传省级总结报告。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7月7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7/content_6892671.htm
厚植爱国情怀 培育时代新人
2023-12-16 来源:《求是》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 怀进鹏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爱国主义教育是世界各国教育的必修课。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对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也为教育系统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明确了方向任务、提供了依据保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教育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法律规定,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深刻领会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精神实质,增强做好爱国主义教育的使命感责任感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就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首先要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要从少年儿童抓起,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颁布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必修课和核心课题。教育系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鲜明底色,全面融入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贯穿教育工作全过程,取得了积极成效。
爱国主义教育法全面总结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成功经验,把握爱国主义教育规律特点,对爱国主义教育作出了系统规定。下一步,教育系统要在既有工作基础上,深刻领会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精神实质,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开展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要教育引导学生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深化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教育引导学生把自身的理想同祖国的前途、把自己的命运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引导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增强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学生心中扎根。教育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厚植家国情怀、增长知识才干,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教育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履行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二、全面掌握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切实履行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法定职责
我国有各级各类学校51.85万所,在校生2.93亿人。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群体,学校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了国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教育系统要以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为新的起点,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切实把法律规定转化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实践。
坚持思政课主阵地和融入教学全过程相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并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这门课办好、讲好。要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确定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内容,充分挖掘各门课程所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构建爱国主义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相统一的育人机制。
坚持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既要深化理论诠释,讲清楚是什么、为什么,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过程、全方位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又要强调实践育人,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和体验相结合,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学校各类主题活动,通过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加校外实践活动等方式,增强情感认同,实现同频共振,发挥好实践育人功能。
坚持知识传授和文化浸润相结合。要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专门讲授,让学生理解和掌握历史文化、国家象征和标志、宪法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及其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等。着力营造浓厚的爱国主义教育校园氛围,挖掘校园文化中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元素和承载的丰厚道德资源,为培育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坚持情感培育和规范行为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爱国,不能停留在口号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培育和增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让他们立志成长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同时,也要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牢牢守住底线和红线,自觉抵制爱国主义教育法所禁止的行为。对损害党的领导、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要及时依法予以制止和惩戒,营造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氛围。
三、充分用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保障措施,推动凝聚多方参与爱国主义教育的强大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创造学校教育小环境,又要营造社会大氛围。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教育系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既要练好“内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又要借好“外力”,充分用好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的支持保障措施,加强与家庭、社会等各方面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
指导开展家庭教育,夯实爱国主义教育之“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要发挥学校与家庭联系紧密的独特优势,加强对家庭教育的专业支持,指导家长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引导家长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
丰富教育资源供给,凝聚爱国主义教育之“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依法统筹协调、主动争取各方面支持,大力丰富爱国主义教育资源供给,充分运用好红色资源、文物古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文化场馆等资源,用好爱国主义题材的文艺作品、优秀课外读物、动漫、音视频产品等,创新方式、凝聚力量,推动构建社会大课堂,不断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系统性、丰富性、针对性。
推动学习宣传阐释,营造爱国主义教育之“势”。教育系统要以学习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为契机,组织开展全系统贯通式的专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更新教育理念,全面总结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对照法律查摆存在的问题与短板,推动形成依法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新局面。要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支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广泛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本文刊发于《求是》2023/24)怀进鹏:厚植爱国情怀 培育时代新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mo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