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旷课学生的处理决定

作者:商学院 时间:2016-09-29 点击数:

院(系)属各班级:

牛群、梁鹤鹤、韩磊、王海广、樊亚洲、王奥捷、刘沂林、赵大海、魏经智、赵丽峰系商贸学院电商1501班学生;

孙豪豪、李宏远、王世伟、张宸、曹虎鹏、黄月磊系商贸学院电商1502班学生;

孙文杰系商贸学院电商1504班学生;

李赛、张浩然、刘浩杰、魏铭、张鹏飞、系商贸学院营销1501班学生;

张振兴、郭环光系商贸学院营销1502班学生;

鲍隆光、皮金耀、楚浩田、王英男、魏坤彪、赵博治系商贸学院营销1503班学生;

樊苏洲、侯高予晋、闫文强、赵彤系商贸学院物流1501班学生;

王可望系商贸学院物流1503班学生;

苏浩博系连锁1501班学生;

经查,上述学生在2016年8月份开学至十一小长假前不遵守学校规定,无故旷课,给任课教师课堂管理和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带来极大压力,对班级学风建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院规,教育本人及广大学生,根据《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商贸学院请假制度》、《商贸学院小长假旷课处理规章》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上述学生(院)内通报批评处分,取消本学年参评“奖、助学金”、“评先评优”资格,所旷课科目平时考核成绩按不合格处理。要求本人做出书面检讨和保证。另报学生处给予进一步处理。另根据学生手册和教学管理之规定,上述学生旷课时数及不及格门数达到惩戒标准,建议学生处给予留校察看或留级处分,特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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