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明确责任 强化考核
以党建新成效引领学院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提高认识 明确责任 强化考核
以党建新成效引领学院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党委副书记蒋清民同志在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院党委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6年学院党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既是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意见的要求,也是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层组织建设的需要。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党委郭改英书记通过调研党建工作,特别是在走访了一些党总支和支部后,深深感受到党建工作重心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创新在基层,深深感受到抓党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下面就加强和改进学院党的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近年的党建工作,形势和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上级有新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是灵魂和根本,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党治党已成为新常态。省委、高校工委对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任务和要求是我们做好新时期下党建工作的重要遵循。二是发展有新需要。今年是学院“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两校融合发展的关键期,也是学院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校党委审时度势,提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加强基础能力和实训基地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发展,着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与依法治校,建成特色鲜明、高水平、国际化、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并要求全线发力,让高标准成为新常态,勇争一流、走在前列,所有这些既为党建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平台,也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工作有新考验。当前,党建工作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存在认识偏向、责任偏弱、抓手偏少、考核偏软等问题。比如,部分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尚需加强,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干部还有距离,总支、支部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还不够高等等。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理念,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学院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保障。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履行好党建工作岗位职责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中规定:机关、学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学院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任何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现就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一)明确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
1.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政治学习,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5)经常与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主持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的力度。
2.党支部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5)学生工作(或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具体指导和帮助分团委、学生会以及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
3.党支部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政治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
(3)根据上级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本部门的教职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5)组织本部门向院内外的投稿工作。
(6)具体组织本部门的文明创建活动工作。
4.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党风、党纪方面的情况,提出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教育的意见,并负责实施。
(2)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3)配合其他委员做好工作。
5.党小组长主要职责
(1)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
(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4)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5)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
(二)细化“三会一课”主要任务
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也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凡属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讨论和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和保证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的方法、步骤、措施,并组织落实。
(2)研究讨论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
(3)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中的问题,适时给予指导。
(4)以及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
(2)传达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决议,研究贯彻各项决议的具体措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党员汇报工作和思想情况。
(4)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党课
党课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委委员、总支委员、支部委员都要积极上党课。
党课主要内容:
(1)进行基本理论教育,即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2)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即党的性质、奋斗目标、宗旨,党的基本路线,党在现阶段的主要任务,党员的标准、权利和义务等。
(3)组织形势政策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党史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以及学习上级党组织印发的党员干部学习材料。
(三)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岗位待遇
习近平强调,基层干部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要关心和爱护广大基层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保障他们的合理待遇。为适应学院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党组织干部工作活力,稳定干部队伍,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结合学院实际,决定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岗位工资。
三、强化考核,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参与基层党组织党建、参与创先争优以及加强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要制定考核制度,强化党建考核。
(一)考核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建设
(1)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各党总支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有培训、有内容、有创新),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有心得,参学率达95%以上。
(2)思想政治学习每两周一次(重点内容:结合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3)加强党员、积极分子教育工作,学习教育培训有计划、有落实,年内开展集中培训学习两次以上,培训率达到100%。
(4)加强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党员职工进行沟通,化解矛盾,全院师生凝心聚力,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及校园和谐稳定(有记录)。
2.作风建设
(1)开展各党总支、党支部 “五好” 争创活动,开展好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机构、有目标、有记录、有措施、有总结),并将争创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
(2)开展党性实践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3)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对象明确,措施得力,研究经常,坚持标准,按程序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进行。
(4)召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廉政文化活动。
(5)积极参加党政工团组织的活动,联系学院实际,提升服务水平,力争在帮扶措施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6)定期党务公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课有讲义,有记录)。
3.制度建设
(1)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健全规范,装订成册,并抓好落实(党组织工作制度、党组织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
(2)不断修订、完善原有各项制度,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制度,制度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严格执行。
4.阵地建设
(1)建成党群活动室固定规范整齐,高标准活动。
(2)党建工作薄册齐全,填写规范整齐。
(3)党员信息库健全完善,维护及时。
5.其他工作
(1)党建中心工作参与积极,任务完成较好,广泛开展各种有益活动,搞好经常性党建活动。
(2)支部党费按月足额收缴(附花名册)。
(3)党建工作创新(特色支部建设)。
(4)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和探索新经验(每年各总支书记要有一篇党建调研报告)。
(二)考核方式
1.考核周期:基层党组织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七一”前组织集中考核,年度时限为上年的6月1日至本年的5月31日。
2.考评方式和程序
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纪委监督下进行,由党委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处监督,各总支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评相结合,上级领导考评、基层党组织自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1)基层党组织自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组织书记作年度工作报告,参加会议的全体党员根据考评标准进行评分。
(2)群众测评: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对党组织的满意度测评。
(3)组织考评:各党总支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核小组,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教育厅及学院党委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个别访谈;查阅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材料、党员学习、活动记录和考勤情况;听取基层党组织的述党建工作汇报。考核小组在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考评标准进行评分。
(4)汇总自评、群众测评和组织考评得分,确定基层党组织的最终得分,上报学院党委。
(三)考评结果的评定与应用
1.考评定级:根据年度考核分数分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85分及以上定级为先进,60~84分定级为达标,60分以下定级为不达标。
2.否决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基层党组织,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级为“不达标”:
(1)发生重大事故或不稳定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2)党组织领导成员中出现违法乱纪现象的;
(3)发生其它危害学院发展或不良社会影响行为的。
3.考评结果应用:
(1)向基层党组织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2)基层党组织的年度考核分数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布,并作为干部考核、奖惩、调整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3)对评定为“先进”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宣传,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评定为“不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责成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4)评定为“不达标”的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同志们,抓好党建工作,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必须持续用力、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十三五”期间,是我们加快融合发展,建设有鲜明特色的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的关键时期,党建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以党建新成效引领学院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为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实现学院“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