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2022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根据学校(应院科〔2019〕182号和应院科〔2019〕184号)文件精神,拟对我校教职工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校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学术论文类
(1)三大检索论文,以“教育部查新工作站的检索页”查询结果为准。
(2)中文核心和科技核心论文,以《2020版中文核心要目总览》《2021—2022年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CSSCI来源期刊(2021-2022)目录》和《2021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自然科学部分)》查询结果为准。
(3)仅限第一完成人申报奖励。
2.著作类
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著作,第一完成人申报奖励。(译著、教材不在奖励范围内)。
3.优秀科研成果类
以论文、著作和课题形式荣获的成果,第一完成人申报奖励。
4.专利类
专利权为“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申报奖励。
5.科研成果转化类
根据完成成果转化的不同形式进行动态奖励。
6.以上5类申报范围详见补充说明。
二、申报审核流程
1.申报人提出申请,由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审核、汇总后报送科研外事处,由科研外事处组织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对申报奖励的成果评审认定。
2.科研外事处将认定结果中未通过的成果反馈给申报人,由申报人员签字确认。若存在异议,由个人提交申请,科研外事处汇总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
3.科研外事处汇总将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全校公示后,由财务处下发奖励资金。
三、申报材料提交
1.个人将《2022年度科研奖励个人申请表》纸质版(签字)、《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一并提交各院部。(注:有成果转化类需提交成果材料及转化证明材料)
2.各院部将本部门的科研奖励汇总后,将《汇总表》(院部盖章)及《申请表》(纸质)提交科研外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
四、截止时间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中《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交科外处(郑州校区513)(开封校区北院A206),注意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须知
1.申报科研奖励者,必须提交个人申请表,并经学院或部门审核,学校科研外事处确认,否则不列入奖励范围。
2.所申报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上级党政机关、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正式文件,经学校组织申报、备案、学校为第一承担单位(除国家级和省部级成果奖)、成果为第一完成人,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在科研云平台上审核通过的成果。
3.相关文件和数据库从科研外事处网站【政策制度】和【资料分享】栏目下载。
4.联系电话:622517 629649 618616
5.指定邮箱:61688605@qq.com
附件:
附件1 2022年度科研奖励个人申请表
附件2 2022年度科研奖励汇总表
科研外事处
2023年3月16 日
补充说明:
学术论文类
表1
序号 |
学术论文奖励类别 |
1 |
SCI一区大类 |
2 |
SCI二区、SSCI、A&HCI收录 |
3 |
SCI三区、《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及《求是》杂志发表2000字以上学术性文章 |
4 |
SCI四区、《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EI收录的论文 |
5 |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论文 |
6 |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和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 |
7 |
中国科技核心和专业核心论文 |
1.《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指北京大学出版社;CSSCI为中文社会科学索引;
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CSSCI以论文发表时间所收录的版本为准;
3.SCI期刊分区以“教育部查新工作站的检索页”说明为准;
4.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一般指同行专家公认的由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研究所(中心)或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
5.同一论文被不同收录源收录,按最高层次奖励;
6.专业核心论文指复合影响因子在0.35以上(知网检索为准);
7.表1未涉及的期刊论文不予奖励。
二、著作类(第一作者)
表2
优秀学术著作需同时满足以下2条,仅符合第(1)条的为一般学术著作。
(1)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重要的理论或应用价值,并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学术著作。不包括教材、译著、工具书、辅导材料、修正再版书,以及一般普及性、宣传性读物等;
(2)该著作的核心内容是第一著者完成的工作,且第一著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关联的论文两篇以上。
三、优秀科研成果类
表3
级别 |
获奖等级 |
单位署名顺序 |
国家级 |
一等奖 |
署名前三均可申报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省级 |
一等奖 |
署名前三均可申报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仅限第一名申报 |
国家一级学会 |
特等奖 |
仅限第一名申报 |
一等奖 |
厅级 |
成果一等奖 |
仅限第一名申报 |
优秀论文一等奖 |
成果二等奖 |
优秀论文二等奖 |
1.国家级成果奖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省级成果奖 分为科技类和社科类。
科技类: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社科类: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河南省“五个一工程”奖。
3.国家一级学会科研成果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一级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该奖项在科技部登记备案。国家一级学会以国家民政部网最新公布的为准。
4.厅级成果奖 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河南省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5.有上级文件奖励标准的按上级文件进行奖励,没有上级文件的按照校内标准进行奖励。上级奖励标准低于学校时,按学校奖励标准执行。
6.国家级和省部级成果奖单位署名第2、3名的,应有以学校名义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有书面合同,学校内部有项目研究团队。
7.奖励文件中没有涉及均不奖励。
四、发明专利
对奖励时间范围内,已授权且专利权人为学校的职务发明专利进行一次性奖励,仅限发明专利申报,其余专利不予奖励。
五、科研成果转化
按进行转化的成果项数进行奖励,每项转化成果奖励最高金额1.0万元。根据完成成果转化的不同形式奖励标准如下:
1.专利第一发明人将专利进行转化,合同手续齐全,转化收益进入学校财务账户,经学校认定后,奖励1.0万元/项。
2.取得成果登记证书,并获得政府奖励的成果,奖励0.8万元/项。
3.依托成果孵化成“互联网+”和“挑战杯”大学生大赛项目,并获得大赛奖,奖励0.5万元/项。
成果转化产生的效益,其效益的分配按照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执行。凡团队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项目负责人要贯彻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对奖励资金进行合理分配。